【维权行动】希望有关部门帮帮我

本帖最后由 管理002 于 2012-3-30 08:47 编辑

这是一个江苏启东朋友的求助,希望有关部门看到了,能帮帮这个残疾朋友
2012年3月11号到13号我家邀请泥水匠陆**老板建筑一间羊棚舍,在13号上午发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也就是危险因素,西山墙向东严重倾斜了7公分左右,而且西山墙的墙脚向西放偏了15公分左右,西山墙的东边墙脚一直向下倾斜,我立即通知陆**老板,说把这个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西山墙拆了重新建造。
      
他不肯返工,并说建一个水泥护坡就行了。西山墙向东倾斜这么严重,我说不行的,我说损失我可以补贴给你一半,也就是说材料损失由我来负责,人工损失就由你承担,他还是不肯,并且要我马上给他工资,我说工资不会少你,但是要等你什么时候把危险因素消除了才可以给你,他不同意,要么马上给他工资,要么拆房子。在协商不通的情况下,2012年3月13号下午14点50分左右第一次报警,要求110民警制止泥水匠拆房子的违法行为,通过民警做工作,陆**老板就走了。
       晚上7点左右陆**带来7个人在我家闹事,扬言要拆我的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选择第二次报警,要求110民警继续制止泥水匠拆房子的违法行为,110民警来了及时的制止了泥水匠拆房子的冲动行为,并且告知他们,你们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但是等110民警走了以后,在晚上8点左右陆**等人开始强拆房子,我只能第三次报警,但是这一次不同的是泥水匠包工头的连襟蔡**(也是穿制服的)和110民警一起来了,民警说你就让他们拆了吧,只有拆了重新建才能消除危险因素,我说不同意他们全部拆,只要求泥水匠拆除有危险因素的西山墙,结果是泥水匠包工头陆**老板不顾我的反对,也不怕有110民警在场的情况下,继续他的违法行为(因为有他穿制服的连襟蔡**在撑腰),强拆房子。我要求民警及时制止他们这样扩大事态的做法,然后想不到的是民警非但没有阻止他们,还说既然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和危险因素,他们拆房子重新建没有错,我说存在危险因素的是西山墙,把西山墙拆了重新建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全部拆除的,假如这样全部拆的话,损失就大了,谁知陆**马上接口就说,一切材料损失全部由他负责,110民警接着就说这样也可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同意他们拆。
         后来在第二天的早晨,也就是2012年3月14号早晨发现高凳、跳板等脚手架不见了,因为这些脚手架都是陆**老板的,如果他来要的话,我拿什么还给他,所以我立即报警《脚手架失窃》,一边继续寻找,后来发现脚手架在我家西宅张**家场心上,经过民警调查,张**说是昨晚泥水匠把脚手架拿到他家场心上的,虽然说脚手架是他陆**的,他拿的是自己的东西,但是毕竟还在我家,我有保管的义务,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好像也说不过去,最起码应该和我说一声吧!
       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所以我就和民警说了这样的一句话,我说这样的事情都会发生,我现在感觉没有安全感,民警说,那你自己付费请启东市保安公司为你保护,我不知道民警这样的说法是不是正确?
         从2012年3月15号下午开始前后打了几十次南阳派出所的电话,要求他们出面调解,有时候有人接电话了,但是反反复复的要我一会打这个电话,一会又要我打那个电话83335300,83333000,83330300,83330400,还有3个人的手机。有时候就干脆没人接电话。有时候有人接了也不讲话,只听见2次拨号音,间隔了一会又听见2次拨号音,然后就挂了。假如说一次两次的我还以为是电话出了问题,但是次数多了我也只能估计是他们不愿理睬我了。
          现在的情况真的非常令人担心,如图所示,因为这间房子就在埭路边,一旦有什么事故发生,后果不堪设想,那时候责任应该有谁来负责。
           http://bbs.qidong.gov.cn/attachment/Mon_1203/32_108386_cd8535ae749d9e8.jpg?99
http://bbs.qidong.gov.cn/attachment/Mon_1203/32_108386_6100861d6d99919.jpg?45 http://bbs.qidong.gov.cn/attachment/Mon_1203/32_108386_ff772d866171a8f.jpg?88 描述:请输入描述
图片:危险房子G.jpg
       自从第三次报警来了包工头的自己人以后,民警便不再理睬我,现在房子被拆了扔在哪里,既然3月13号晚上包工头在野蛮拆房子的时候说,“把房子拆了重新建,一切材料损失全部由他负责, 说马上给我修建好的,110民警也默认了包工头的说法和做法。民警当时也说这样办妥当的;但是现在半个月过去了,却再也没有人来建,民警一不调解,二不理睬,电话打多了,他说这个事情他们不管,还让我自己找人建;我的建筑材料都让包工头他们拆损失了,现在拆成那样就不管了,这让我们老百姓靠谁?你不来修建可以,但是把建筑材料的损失清清楚楚的算一算就可以了,我还可以请别人来建。谁能帮助我们小老百姓说句公道话呢?  

当事人:黄兴兴
联系电话:0513--83639082
家庭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正谊村8组
残疾人证号码:32062619680822121941
邮政编码226200  


推荐动态
我要捐赠

支持您喜欢
的公益项目

您的每一份支持,都能帮助更多人改善困境,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

我要捐赠

查询我的
捐赠记录

查询我的捐赠

扫码关注甘露公益

  • 总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