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任何公民都可以查账
在美国做慈善有着相当严格的程序,约束慈善机构及其成员的标准和规则相对完善,尤其是一些资助项目申请、拨付款项和运营费用的预算等,管理都非常严格。美国还设有慈善评级机构,一旦信誉受到质疑,将直接影响到慈善组织以后的正常运作。美国绝大多数州都规定,慈善机构必须向州首席检察官提交年度报告,首席检察官还可以代表公众对触犯公共利益的慈善机构提起公诉。而且任何美国公民都可以曲慈善机构查阅账目。
英国:信息披露不亚于上市公司
英国是欧洲慈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1992年新《慈善法》明确规定,公众中的任何成员只要交付一定合理的费用,就有权获得慈善组织的年度账目和财务报告。对于那些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来说,公众对其信息披露的要求不亚于上市公司。与那些老牌慈善组织相对完善的筹资渠道和资金管理体制相比,新成立的小型慈善民间团体自2007年起也被纳入监管范围。
法国:慈善机构领导人不领薪酬
法国公众每年向慈善机构捐款的数额高达数十亿欧元,如何管理和使用这些善款成为公众、政府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法国一些大型慈善机构1989年联合制定的规范慈善机构行为的《宪章》以及法国政府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基本保证了慈善机构获得的善款得到善用。《宪章》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不谋私利、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财务透明。(根据公开报道整理)
大火点燃俄罗斯人募捐潮
此次募捐热潮中,俄罗斯东正教会获得的捐赠更多一些。有民众直接表示,更信任教会,而不是政府机构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魏良磊、宋媛发自莫斯科、北京 入夏以来,俄罗斯大部分地区迎来了历史上少有的高温干旱天气,引发了严重森林与泥炭火灾,截至目前已导致53人死亡,超过3500人无家可归。
8月7日起,俄总统梅德韦杰夫呼吁本国民众向遭受火灾群众提供救助,他本人自掏腰包向慈善机构账户捐赠35万卢布(1美元约合29.8卢布)。在总统示范下,俄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捐款捐物,其规模之大,据称为现代俄罗斯历史上第一次。
专家视点:应给民众交出一份明白账
【作者】邓国胜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
通过行政手段干预下的中国慈善,公开透明度相对不高,充满爱心的人们无奈地按原有渠道捐款,却又不断质疑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我曾经问过一位中国民众:“汶川地震时你捐钱了吗?”
“捐了。”他说。
“那你知道你捐的钱去哪里了吗?”“不知道。”“那你以后还捐吗?”“捐!”
听上去像是一个悖论:为什么在对自己善款去向不知情的状况下还愿意相信中国的慈善组织?但其实,中国老百姓捐款并不是因为信任这些慈善组织,而是基于在灾难来临之际,自己的爱心、同情心需要表达。
所以,在汶川地震发生后的两年多时间内,人们仍然不断质疑善款的真正落实情况。但至少从我的角度看,慈善组织并没有因此提高对善款使用的公开透明度,于是才出现了今天“一边骂娘,一边捐款”的情形。
慈善机构没有压力提高透明度
自汶川地震以来,中国慈善组织从数量上、从募捐资金上来看,都维持在一个较高、较快的发展水平。它们倒不是完全没有公开透明的措施,最初,什么信息都不公开,我们只知道捐款的总数有多少,不知道用到什么地方去了;这几年有所好转,无论是政府,还是基金会,都会把募捐的钱的来源公布出来,于是大家可以监督:我捐的钱你有没有公示出来,还是被你贪污了?但是,捐的钱具体用处是哪里,并没有一个详细的披露。而通过媒体曝光,通过审计署审计,也一直有出现善款应用不利的丑闻。
老百姓对慈善行业有很高的期望,把它看作圣洁的化身,是容不得这个行业出现一丁点儿贪污腐败行为的,这寄托了人们的一种期望。
但对一些基金会而言,并没有压力让它觉得一定需要公开更详细的每一笔善款去向的报告。虽然审计署会监督善款使用,但审计署主要是对政府负责,不会把具体细节公开给老百姓。另一方面,老百姓现在也不见得就完全相信审计署的报告,因为这些报告总是很抽象、很笼统,老百姓看了也不放心。
而更重要的是,中国最主要的两家慈善机构:红十字会和中国慈善总会是依靠自己的垄断地位来劝募的。每当有大灾发生时,政府和媒体最先公布的就是它们的捐款账号,所以红会和慈善总会不需要依靠公开透明度,就能获得捐赠,特别是很多企业的捐赠。既然如此,它们就更没有压力来进一步公开透明了。
缺失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
在慈善组织动力不足、压力不够的情况下,老百姓不可能整天盯着自己捐的几百元钱究竟去了哪里,大家没有这个精力和时间。
这其实凸显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另外一个问题,中国缺乏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从而无法帮助小额捐赠者们去公布他们需要的信息。
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缺位,与中国慈善文化不成熟有关。可能不少慈善组织也很委屈,它们觉得自己做的还不错,觉得自己确实把劝募的资金都用到位了,效果也不错。但它没有成本去做透明的公示。这时如果请第三方评估,成本也会比较高。站在中国老百姓的立场上,大家希望捐多少就用到灾区多少,但运输成本谁付?基金会的管理费用、评估费用谁出?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出现恶性循环。
在国外,慈善组织可以收取20%的管理费,老百姓也认可,只要把钱真正捐到灾区就行。而中国的老百姓觉得,我的爱心是给灾区的,你凭什么截流?所以有的慈善机构只好做假账,只好瞒着老百姓,这就更不敢公开了。
所以一方面,我们需要培育健康的慈善文化,需要廓清人们对慈善的理解误区;另一方面,政府需要给予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一些政策上的支持,鼓励第三方机构的成长。
政府需要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在现阶段,其实对中国慈善的考验已经到了比较严峻的阶段。
中国不断有洪灾、泥石流灾害,这种情况下,可能形成一波波新的捐赠潮。捐赠潮容易导致捐赠疲劳,使得老百姓对灾害的发生变得麻木。因此,我们更应该保护捐赠者的爱心和热情,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尊重慈善自身发展的规律,尊重慈善是民间的自愿的行为,不能强制。
政府可以号召,但不宜通过行政手段去干预人们的慈善行为。据我了解,行政系统通过行政发文,直接从工资中扣除捐赠金额,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上是比较明显的。
而美国“9·11”之后,全民捐赠,一周之内捐了20亿美元,这就是民间组织发动的。
事实上,慈善力的增长和政府自身能力的增长是成正比的。只有政府自我管理的能力、驾驭社会的能力增强,才敢于放手让民间发挥活力。所以,中国慈善需要形成社会良性循环,一定是慈善事业不断发展,民间组织力量不断成长,政府自身的管理能力也相应地提高。这二者间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共同成长。
转自搜狐新闻